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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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g*6袋(西帕) |
2g*9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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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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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931 |
国药准字Z20090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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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化痰,温肺止喘。用于急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所致的咳嗽及异常粘液质性哮喘。 |
益气固表,健脾补肾。用于脾虚痰盛、肾气不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息气促、动则喘促;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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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12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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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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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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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神香草、铁线蕨、甘草浸膏、小茴香、芹菜子、胡芦巴、芸香草、玫瑰花、荨麻子。 |
党参、白术(麸炒)、炙甘草、茯苓、五味子(醋制)、麦冬、补骨脂(盐水炒)。辅料:糊精、乳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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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酸、微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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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仅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缓解期,发作期不宜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