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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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g*6袋(西帕)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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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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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931 |
国药准字Z62020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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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化痰,温肺止喘。用于急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所致的咳嗽及异常粘液质性哮喘。 |
润肺祛痰,止咳定喘。用于伤风咳嗽,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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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12g,一日2次 |
温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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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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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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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神香草、铁线蕨、甘草浸膏、小茴香、芹菜子、胡芦巴、芸香草、玫瑰花、荨麻子。 |
桔梗、百部、苦杏仁、盐酸麻黄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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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略有苦杏仁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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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