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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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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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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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701 |
国药准字Z51022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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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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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粒)一日次数1-310-1615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16-2120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7-1222-3230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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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潮红、心悸等。 2、本品含乙醇(酒精),有服用本品后出现过敏性休克的病例;乙醇(酒精)与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他啶等)、甲硝唑、替硝唑、酮康唑、呋喃唑酮等药联合使用,可出现双硫仑样反应(主要表现为颜面潮红、头痛、恶心、呕吐、心悸、血压下降、胸闷、胸痛、气短、呼吸困难、休克等);有过量服用本品出现抽搐的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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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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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辅料为淀粉、胶化淀粉、 聚乙烯 比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苍术、陈皮、厚朴、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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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小丸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贮存略有沉淀);味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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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不建议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期间不得与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他啶等)、甲硝唑、替硝唑、酮康唑、呋喃唑酮等药联合使用,以免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此外,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本品含生半夏,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用药后如出现说明书描述的不良反应或其他不适时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