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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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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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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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982 |
国药准字H3302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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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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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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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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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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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其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咖啡因、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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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着色的澄清液体,具有芳香气,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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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