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24 |
100ml |
|
生产企业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716 |
国药准字Z4502065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32mg。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杏仁香精、苯甲酸钠。 |
|
性状 |
本品为着色的澄清液体,具有芳香气,味甜。 |
本品为棕红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