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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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32 |
每瓶装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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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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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20 |
国药准字Z51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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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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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量杯衡量按下述剂量服用 年龄1~3岁体重(公斤)10~15 公斤,一次用量4~5 毫升 年龄4~6岁体重(公斤) 16~21 公斤,一次用量6~7 毫升 年龄7~9 岁体重(公斤) 22~27 公斤,一次用量7~9毫升 年龄10~12 岁体重(公斤) 28~32公斤,一次用量9~10毫升 一日次数: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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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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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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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32毫克。辅料请详见说明书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杏仁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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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玫瑰红色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而微苦 |
本品为糖浆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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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5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6℃,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