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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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克*10粒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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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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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460 |
国药准字H44024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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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用于感冒及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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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1-6岁儿童一次1粒,塞入肛门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
用于感冒及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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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服用后有恶心,偶发现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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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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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0.15克。辅料为:吐温-80、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
本品含总氯(Cl)量应为0.42%~0.51%(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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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栓。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味甜,有薄荷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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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肝肾功能不全及溃疡病患者慎用。本品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因配伍禁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