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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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l/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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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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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825 |
ZC2016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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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活络止痛。用于风湿骨痛,手足麻木。 |
祛风活络,消肿止痛。用于风湿关节酸痛,手足麻木,以及跌打损伤,轻度烫伤,外用止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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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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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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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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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运动员慎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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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南藤、麻黄、枳壳、桂枝、蚕砂、黄精、陈皮、厚朴、苦杏仁、泽泻、山药、苍术、牡丹皮、川芎、白术、白芷、木香、石耳、羌活、小茴香、猪牙皂、补骨脂、香附、菟丝子、没药、当归、乳香。辅料为白酒、红糖。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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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甘而苦 |
本品成褐色透明油状液体,气清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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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及肝病患者慎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