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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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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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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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825 |
国药准字B20020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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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活络止痛。用于风湿骨痛,手足麻木。 |
补益肝肾,益气通络。用于中风恢复期后遗症所致半身不遂,口舌歪斜,手足麻木,言语不清,腰膝酸软,气短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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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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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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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患者服药后自觉口鼻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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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运动员慎用。 |
中风急性期人群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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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南藤、麻黄、枳壳、桂枝、蚕砂、黄精、陈皮、厚朴、苦杏仁、泽泻、山药、苍术、牡丹皮、川芎、白术、白芷、木香、石耳、羌活、小茴香、猪牙皂、补骨脂、香附、菟丝子、没药、当归、乳香。辅料为白酒、红糖。 |
黄芪、熟地黄、巴戟天、当归、地龙、豨莶草、川芎七种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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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甘而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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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及肝病患者慎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临床上将中风病人分:超急性期(发病24小时之内);急性期(发病2-7天内);亚急性期(发病8-30天内);慢性期(发病1-2个月);后遗症期(发病2个月以后)。 2.凡是脑血管病人1个月后均可服用。但为了更安全,建议对亚急性期、慢性期以及脑出血病人建议由每日2次,每次2粒开始服用。等到进入后遗症期时,4个月后(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脑出血病人:年龄55岁以下;第一次发病的;非脑干(桥脑和延髓)出血的;量在10-15ml之内的。)或六个月后(以下四个条件具备任一个的脑出血病人:年龄55岁以上;再次复发的;脑干(桥脑和延髓)出血的;量在30ml之上的)可以恢复正常用量(每日三次,每次四粒)。 3.醒脑复苏是纯中药制剂,对肝肾无任何毒副作用,可放心服用。 4.以空腹服用效果最佳。胃肠功能不好或服用后有口干、头晕、恶心时,应改为饭后半小时服用。本药和患者服用其他药物没有明显冲突,考虑到最佳药效,与中药差开半小时,西药差开一小时以上服用即可。 5.服药期间,日常服用的降压药、降糖药不能停服。本药也有缓慢而持久的降压作用,服用本药两个月后,视情形将降压药逐渐减量或减次。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