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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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7g |
每粒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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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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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130 |
国药准字B2005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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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用于寒湿痹所致的手足四肢腰脊疼痛;风湿性关节炎见以上证候者。 |
益肾补气,化瘀通络。适用于以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心悸自汗,腰膝酸软,骨节疼痛,胸痛胸闷等为主要表现的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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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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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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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严重胃溃疡患者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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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制川乌、制草乌、红花、木瓜、乌梅、麻黄、甘草。 |
日本弓背蚁、黄芪、丹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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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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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及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有文献报道提示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毒性而导致中毒。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仅为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5.胸痛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6.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7.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