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片(14cm×10cm),含膏体13g;每克膏体含吲哚美辛3.5mg |
|
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391 |
H201812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具有清热利湿,活血通络的功效。用于湿热阻络所致的痹病,症见关节红肿热痛、肌肉酸楚;风湿性关节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 1.运动创伤引起的局部软组织疼痛。 2.慢性软组织劳损所致的局部酸痛。 3.骨关节疾病的局部对症止痛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
局部外用,每天1~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局部皮肤瘙痒、发红,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15岁以下儿童禁用。 2.眼周和黏膜组织、皮疹和皮肤破损部位禁用。 3.禁止连续使用2周以上。 |
|
成分 |
防己、通草、桂枝、姜黄、石膏、意苡仁、木瓜、海桐皮、忍冬藤、黄柏、滑石粉、连翘。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巴布膏剂。 |
|
注意事项 |
孕妇、体弱年迈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使用前请向医师咨询。 2.使用后,若出现皮疹、红斑、瘙痒、灼热刺痛等症状;或连续使用5-6日,症状没有改善者,请立即终止使用本品,并向医师咨询。 3.出汗或患部被打湿时,请擦拭后使用本品。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