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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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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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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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001 |
国药准字Z2302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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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气血。适用于头晕,身体衰弱,妇女月经不调,产后血虚体弱,贫血 |
平肝潜阳,醒脑安神。用于肝阳上亢,头晕目眩,耳鸣口苦,心烦难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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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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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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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体弱虚寒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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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熟地黄(酒蒸制),白芍(酒炒),川芎(酒炒),党参,甘草(蜜炙),黄芪(蜜炙)。辅料为:蔗糖,山梨酸钾。 |
磁石、赭石、珍珠母、清半夏、酒曲、酒曲(炒)、牛膝、薄荷脑、冰片、猪胆汁(或猪胆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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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特异,味甜、辛、微苦。 |
本品为深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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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慎用。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头晕目眩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