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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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75g/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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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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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001 |
国药准字Z2001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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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气血。适用于头晕,身体衰弱,妇女月经不调,产后血虚体弱,贫血 |
清热解毒,通便利水。用于口鼻生疮,咽疼齿痛,口干舌燥,目眩头晕,大便秘结,小便赤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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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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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便溏、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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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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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熟地黄(酒蒸制),白芍(酒炒),川芎(酒炒),党参,甘草(蜜炙),黄芪(蜜炙)。辅料为:蔗糖,山梨酸钾。 |
大黄、黄芩、黄柏、栀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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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特异,味甜、辛、微苦。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油状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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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慎用。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