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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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50粒重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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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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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001 |
国药准字Z41021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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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气血。适用于头晕,身体衰弱,妇女月经不调,产后血虚体弱,贫血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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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一次3-6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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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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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本品性味苦寒,久服易伤脾胃,故凡脾胃虚弱者不宜久服,孕妇及有胃寒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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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熟地黄(酒蒸制),白芍(酒炒),川芎(酒炒),党参,甘草(蜜炙),黄芪(蜜炙)。辅料为:蔗糖,山梨酸钾。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盐车前子、酒当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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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特异,味甜、辛、微苦。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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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慎用。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答辩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