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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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 |
0.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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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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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0443 |
国药准字H50020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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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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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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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长期或大量使用可致眼压升高或青光眼、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以及白内障;过量使用可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2.长期使用可导致继发性眼部感染。 |
1.长期或大量使用可致眼压升高或青光眼、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以及白内障;过量使用可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2.长期使用可导致继发性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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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单纯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
单纯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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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醋酸可的松 |
主要成份醋酸可的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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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眼用软膏。 |
本品为淡黄色眼用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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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涂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2.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5.若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涂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2.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5.若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