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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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基片重0.3g |
每10粒重1.5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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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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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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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296 |
国药准字Z61021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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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凉解热,生津止渴。用于咽喉肿痛,声嘶音哑,口干舌燥,咽下不利。 |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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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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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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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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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桔梗、诃子(去核)、寒水石、青黛、硼砂、冰片、甘草、甘草霜、薄荷脑 |
乌梅肉、紫苏叶、薄荷叶、葛根、檀香、豆蔻、柿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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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氧化铁异形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黑绿色;味苦凉。 |
本品为褐色的水丸;味甜、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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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声音嘶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