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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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05 |
10g: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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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九华华源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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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561 |
国药准字H20010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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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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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患处,一日2~3次。 |
用温水清洗患处后,局部外用, 每日3次,每次用量按皮损大小调整,常用量每次涂敷软膏0.25-2g,慢性湿疹4周为一疗程,神经性皮炎2周为一疗程,可连续2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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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可有下列反应: 1.局部反应,如痒、红,灼热、脱屑等。 2.接触性皮炎等过敏反应,表现为红斑、湿疹、水疱、瘙痒增加等。 3.临床研究中个别病例出现血小板下降,与本品的关系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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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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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地塞米松C。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氧苯柳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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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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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时,应与抗菌药物合用。2. 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若发生接触性皮炎应立即停药,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用药后忌用肥皂水洗患处; 3.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