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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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0m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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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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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666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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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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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鼻。6岁以上儿童专用,一次每鼻孔2-3滴。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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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3.罕见过敏反应。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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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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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萘甲唑林、硼酸、硼砂、乙二胺四醋酸二钠、防腐剂适量 、水适量。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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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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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3.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4.6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6.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 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 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