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7g |
10袋 |
|
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232 |
国药准字H1502140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治疗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及各种发热疾病。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温水冲服。 |
|
副作用 |
偶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困倦、厌食、恶心、皮疹、皮肤瘀斑。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成分 |
生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兰根、知母、麦冬。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人工牛黄,辅料为蔗糖。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为白色、淡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热毒平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本品治疗发热为流感、上呼吸道感染所致,如为其他疾病所致发热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热毒平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