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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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7g |
50mg*12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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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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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232 |
国药准字H20068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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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治疗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及各种发热疾病。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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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冲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用量:每次100mg(2袋),一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200mg(4袋),每日二次。儿童:每次1.5~3.0mg/kg计算给药量,每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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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细胞增多26例(0.20%)。(1)严重不良反应:①休克:由于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②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③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炎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④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的可能性,且有其他头孢类抗生素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⑤肾功能障碍:由于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⑥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⑦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细胞增多等症状的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分别<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为常见,在0.1%以下为少见。过敏:常见皮疹、荨麻疹、红斑,少见瘙痒、发热、浮肿;血液:常见(0.1~5%)嗜酸细胞增多,少见粒细胞减少;肝脏:常见谷丙转氨酶(ALT/GPT)升高,谷草转氨酶(AST/GOT)升高、少见黄疸;肾脏:少见尿素氮(BUN)升高;消化系统:常见有腹泻、胃部不适,少见恶心、呕吐,腹痛、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腹部饱满感、便秘;菌群失调症:少见口腔炎、口腔念球菌症;维生素缺乏症:少见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其它:头痛、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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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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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生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兰根、知母、麦冬。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肟,化学名称为:(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亚胺)乙酰胺基】-3-乙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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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混悬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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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热毒平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本品治疗发热为流感、上呼吸道感染所致,如为其他疾病所致发热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热毒平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头孢克肟颗粒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3、下列患者慎重给药:①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②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③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④经口给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4、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5、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6、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①试纸反应以外,对斑氏(Benedict)试剂、亚铁(Fehling)试剂、尿糖试药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②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