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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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粒装0.2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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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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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319 |
国药准字Z1998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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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利水通淋。主治热淋。 |
益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属心气虚乏,血瘀络阻证,症见胸部憋闷,刺痛,绞痛,固定不移,心悸自汗,气短乏力,舌质紫黯或有瘀斑,脉细涩或结代。亦用于气虚血瘀络阻型中风病,症见半身不遂或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言语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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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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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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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胃溃疡患者慎服。 |
出血性疾患,孕妇及妇女经期及阴虚火旺型中风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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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日本弓背蚁、黄芪、丹参。辅料为:玉米淀粉。 |
人参,水蛭,全蝎,赤芍,蝉蜕,土鳖虫,蜈蚣,檀香,降香,乳香(制),酸枣仁(炒),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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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气微,味酸。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棕色至灰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香、微腥,味微咸、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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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仅为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的辅助治疗药物,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5.胸痛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6.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7.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药后胃部不适者宜改为饭后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