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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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l:30mg |
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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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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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204 |
国药准字H2000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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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缺血、脑血管痉挛 |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轻度蛛网膜下腔出血所致脑血管痉挛、突发性耳聋、轻中度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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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日2—3次,每次30mg,以50-100ml的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点滴,每次静滴时间为30分钟。本品给药应在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早期开始,连用2周。 |
1.缺血性脑血管病:口服。一日30~120mg,分3次服用,连服一个月。2.偏头痛:口服。一次40mg,一日3次,12周为一疗程,有效率达88%,约有一半病例可基本全愈或显效,对血管性、紧张性和丛集性以及混合型头痛等均能减轻疼痛程度,减少发作频率和持续时间,并能防止先兆症状的出现。3.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口服。一次40~60mg,一日3~4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4.突发性耳聋:口服。一日40~60mg,分三次服用,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疗程。5.轻、中度高血压病:高血压病合并有脑血管病者,可优先选用。口服。开始一次40mg,一日3次,一日最大剂量为2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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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l. 有时会出现颅内出血(1.63%)。 2. 有时会出现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0.29%)等出血,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3. 循环系统:偶见低血压、颜面潮红。 4. 血液系统:偶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5. 有时会出现肝功能异常。AST(GOT)、ALT(GPT)、ALP、LDH升高等。 6. 泌尿系统:偶见肾功能异常(BUN、肌酐升高等)、多尿。 7. 消化系统:腹胀、恶心、呕吐等较少见。 8. 过敏症: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 9. 其他:发热(偶见)、头痛、意识水平低、呼吸抑制(少见)。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 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2 肝炎。3 皮肤刺痛。4 胃肠道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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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述患者禁用本品:1.出血患者:颅内出血。2. 可能发生颅内出血的患者:术中对出血的动脉瘤未能进行充分止血处置的患者。3. 低血压患者。 |
严重肝功能损害(如肝坏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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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法舒地尔 |
尼莫地平。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乙基-2-甲氧乙基,1,4-二氢-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3,5-吡啶二羧酸酯。 分子式:C21H26N2O7 分子量:41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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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药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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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只可静脉点滴使用,不可采用其它途径给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 术前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术中在主干动脉有动脉硬化的患者,使用本剂时,应充分观察临床症状及计算机断层摄影,若发现颅内出血,应速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2) 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例如,1次10 mg)。(3) 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代谢,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增强作用)。(4) 严重意识障碍的患者(使用经验少,尚未确立有效性)。(5) 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对预后功能的改善可能无效,尚未确立有效性)。(6) 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重症脑血管障碍(烟雾病﹑巨大脑动脉瘤等)的患者(无使用经验,尚未确立有效性及安全性)。 2. 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使用时,应密切注意临床症状及CT改变﹑若发现颅内出血,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 本品可引起低血压,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血压变化及给药速度。 4. 本品的用药时间为2周,不可长期使用。 |
1.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尼膜同尼莫地平片。2.尼莫地平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3.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隙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4.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5.避免与β-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