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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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0.2g |
1%*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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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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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36 |
H2017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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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念珠菌病,手足癣,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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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花斑癣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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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外用,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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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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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白凡士林、丙二醇、吐温-80、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山梨酸。 |
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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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乳膏。 |
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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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6.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份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