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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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24粒 |
0.3g*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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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楚雄天利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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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07 |
国药准字Z1999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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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理气活血。用于肝气不舒所致的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乳房胀痛或伴见颜面黄褐斑。 |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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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滴眼。取本品1支(0.3克)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滴1滴闭眼15分钟。 白内障者:每次3滴,1日2次。 视疲劳者: 每次1-2滴,一日3次。一个疗程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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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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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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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竹叶柴胡、当归、白芍、白术、茯苓、皂角刺、红花、薄荷、甘草。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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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 |
为淡黄色粉末,具特异香气。溶剂为无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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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肝肾阴虚,气滞不运所致的胸胁疼痛,胸腹胀满,咽喉干燥,舌无津液者慎用。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刺激食物。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 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 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