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75mg |
每瓶装30ml |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43 |
国药准字B2015000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黏稠、咳痰困难。 |
补肾培元,滋阴养肺。适用于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次。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1次,四周为一疗程。 |
|
副作用 |
1.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2.其他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和瘙痒。3.其他胃肠道反应,如胃肠道功能紊乱,包括呕吐和消化不良。4.其他神经系统反应,包括头痛、头晕。5.罕见严重的皮肤反应,包括多形性红斑、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和急性全身性发疹性脓疱病。如果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本品治疗。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2.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盐酸氨溴索75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虫草菌粉、香菇、肉苁蓉、灵芝、山茱萸、玉竹、麦冬。 |
|
性状 |
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色混悬均匀液体,气微香,味甜。 |
|
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建议使用本品;必要时,可遵医嘱慎用,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4.本品为一种黏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5.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只有在咨询医生后,才可使用本品。6.据报道,目前已出现少数严重的皮肤损害病例,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与祛痰药(如盐酸氨溴索)用药时间相关。这些病例大多可由患者基础疾病的严重性和/或合并用药来予以解释。此外,在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的早期阶段,患者可能会首先出现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如发烧、身体疼痛、鼻炎、咳嗽和喉咙痛。这些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会产生误导,开始可能会使用咳嗽和感冒药进行对症治疗。因此,如果出现新的皮肤或黏膜病变,应立即就医,且作为预防措施,停止使用盐酸氨溴索。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烟、酒及生冷、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仅为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4.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5.本品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发作期不宜服用。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外感风寒,恶寒发热或急性发作,咯吐黄痰者忌用。6.高脂血症患者属于湿热内盛,有纳呆腹胀、舌苔厚腻等症状者慎用。7.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9.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1.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12.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