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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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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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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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577 |
国药准字H5302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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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 2.肾盖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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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次。服药期间应多饮水。 |
口服。 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 口服,每次0.1g,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0.2g,一日二次。 儿童: 每次按1.5-3.0mg/kg体重计算给药,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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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扳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疽.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疽、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11、个别患者服药后有心悸、手颤等。 12、对胃黏膜有刺激作用。 |
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主要为腹泻、粪便异常、头疼、恶心、腹痛、皮疹等,极少数患者GPT、GO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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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
对本品或头孢菌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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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溴已新、盐酸氯喘、磺胺甲基异恶唑、甲氧苄氨嘧啶。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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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颗粒,无臭;味微苦。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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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2.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放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4.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叶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5.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①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②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③肝、肾功能检查。 6.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 50~150mg/ml(严重感染120~150m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m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7.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8.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9.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10.心律失常,高血压及甲亢患者慎用。 11.胃炎患者或胃溃疡病人禁用。 |
1.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凌晨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高龄患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