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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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 |
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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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开封市谊康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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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843 |
国药准字H2009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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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外眼及眼前部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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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每次1-2滴,每日4次。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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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在使用效果调查的5,843例患者中,其中79例出现了眼部副作用。发生率为0.1-5%的有 :刺激感、结膜充血、瘙痒感、眼睑发红、肿胀、眼睑炎、分泌物 ;发生率小于0.1%的有 :流泪、弥漫性表层角膜炎、异物感、结膜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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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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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
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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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明液体。 |
为无色澄明水性滴眼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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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品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