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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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以C21H27NO计)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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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省地纳制药有限公司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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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858 |
国药准字H15020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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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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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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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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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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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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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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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3.孕妇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6.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