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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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1ml:3.3μg(20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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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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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461 |
H2017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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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 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 |
10单位支半装:骨质疏松引起的疼痛;20单位支装:骨质疏松症;40单位支装:高钙血症和变形性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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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① 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 ② 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③ 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 ④ 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 口服 ① 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 ② 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成人骨质疏松症20单位,每周一次肌肉注射。高钙血症40单位/次,每日2次肌肉注射。应根据年龄适当增减剂量。变形性骨炎40单位,每日一次肌肉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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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1.休克:偶见休克,故应密切观察,若有症状出现,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 2.过敏症:若出现皮疹、荨麻疹等时,应停药。 3.循环系统:偶见颜面潮红、热感、胸部压迫感、心悸。 4.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偶见腹痛、腹泻、口渴、胃灼热等。 5.神经系统:偶见眩晕、步态不稳,偶见头痛、耳鸣、手足抽搐。 6.肝脏:少见GOT、GPT上升。 7.电解质代谢:偶见低钠血症。 8.注射部位:偶见疼痛。 9.其他:瘙痒,偶见哮喘、出汗、指端麻木、尿频、浮肿、视力模糊、咽喉部有含薄 荷类物质后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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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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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乙酰氧基)苯甲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一种合成的鳗鱼降钙素衍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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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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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在睡前使用或用药前给予抗呕吐药可减轻不良反应。 2.本品是多肽制剂,有引起休克的可能性,故对易发生皮疹、红斑、荨麻疹等过敏反 应的患者、支气管哮喘患者或有其既往史患者慎用。 3.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肌内注射时,注意避开神经走向部位及血管,若有剧痛或抽出血液,应速拔针换位 注射。反复注射时,应左右交替注射,变换注射部位。 5.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