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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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0.1g |
1%*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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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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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452 |
国药准字H20000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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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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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外用,清水清洗患处后,将本品适量涂敷患处。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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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局部发生瘙痒、灼热感、红斑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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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咪唑类药物过敏或对本剂有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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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硝酸益康唑。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联苯苄唑10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聚山梨酯 80、清凉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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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本品为无色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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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