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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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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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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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447 |
国药准字H1093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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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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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外用,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用脱脂棉蘸取少量涂搽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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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少数患者有局部红斑、瘙痒、龟裂、烧灼感或刺痛感,偶可发生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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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头3个月禁用。 |
对本品或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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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含硝酸益康唑,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辅料为甘油、乙醇。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联苯苄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液体石蜡、十八醇、司盘60、甘油、乳化硅油、十二烷基磷酸酯钾盐、 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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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有乙醇气味,易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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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对联苯苄唑过敏者及已知对鲸蜡硬脂醇过敏者。 2 避免接触眼睛,并切忌口服。 3 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