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50mg |
|
生产企业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536 |
国药准字H3202584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晕动病,如晕车、晕船、晕机所致的恶心、呕吐。 |
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预防晕动病应在出发前30分钟服药,治疗晕动病时每4小时服药1次。一日用量不得超过6片。7~12岁儿童一次0.5~1片,一日不得超过4片。 |
当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时含服。每日3~6次。成人每次1~2片,每日不超过12片。7~12岁儿童每次半片,每日不超过6片。 |
|
副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有:迟钝、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也可有胃肠不适。 2.罕见:幻觉、视力下降、排尿困难、皮疹等反应。 |
1.常见的有:滞呆、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头昏,也可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 2.少见的有:幻觉、幻想、夜间视力下降、实体视觉降低、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或皮疹。 3.逾量的表现有呕吐、眩晕、惊厥、青紫、昏迷甚至呼吸衰竭。中毒量时可出现类似阿托品中毒样的严重谵妄,并伴有锥体外系症状,可用氯氮卓(利眠宁)和输液作对症治疗。 |
|
禁忌 |
1.对其他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 |
对本品成份及其它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茶苯海明。 |
本品主要成分是茶苯海明。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绿白相间椭圆形片。 |
|
注意事项 |
1.可与食物、果汁或牛奶同服,以减少对胃刺激。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得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如一些镇静安眠药)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同服。 4.老年人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不可用于眼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