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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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100片 |
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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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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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043 |
国药准字H1096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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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祛痰药。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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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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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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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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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桔梗、远志(蜜炙)、款冬花(蜜炙)、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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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污绿色,气微、味苦。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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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咳嗽痰多,寒热症状不明显者。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孕妇慎用。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