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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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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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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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605 |
国药准字H35021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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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迪康氨林酚咖胶囊对常见的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等都有很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90.3%,服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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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成人每次一粒、每日三次,儿童用量酌减,必要时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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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心悸、发热感、出汗等,休息片刻即可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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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者禁用复方枇杷糖浆。 |
胃肠道出血者禁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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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枇杷叶、甘草流浸膏、薄荷油、橙皮酊、复方樟脑酊、吐根酊、氯化铵。 |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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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国药准字Z36020359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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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复方枇杷糖浆适用咳嗽痰多,寒热症状不明显者。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复方枇杷糖浆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