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25mg |
8ml:8mg |
|
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288 |
国药准字H2006335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 |
用于各型沙眼。 |
|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外用,滴眼前先振摇药瓶,使药液混匀后滴入眼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可能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偶见过敏反应。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氯霉素,辅料含玻璃酸钠。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酞丁安1毫克。其辅料为:氯化钠﹑三氯叔丁醇﹑吐温-80﹑羟甲基纤维素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混悬液。 |
|
注意事项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得口服。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育龄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