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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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12.5mg;15ml:37.5mg;10ml:25mg |
8ml:24mg *1瓶/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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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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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024 |
国药准字H20059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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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泪囊炎、角膜炎、角膜溃烂等外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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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4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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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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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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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甘油、磷酸二氢钠、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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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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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 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