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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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l:20mg |
0.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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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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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109 |
国药准字H34023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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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眼睑缘炎。 |
①各型结核病。(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用)。②麻风。③沙眼、急性结膜炎、病毒性角膜炎等。④严重化脓性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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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口服。成人每日150~200mg,早晨空腹一次服用。儿童按3~4mg/kg,一次服用。治疗肺结核病的疗程为1/2~1年。在早晨空腹1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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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有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2.口腔苦味。3.偶见儿童使用后出现再生不良性障碍性贫血。 |
1.本品对胃肠道刺激轻微,较少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2.长期使用可致肝、肾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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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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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氯霉素2.5毫克。 |
利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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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桔黄色或桔红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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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不要使瓶口接触到皮肤以免污染。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4.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5.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停止使用(口腔苦味属氯霉素物理特性,可继续使用)。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滴眼瓶开启方式见使用图示。10.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本品与利福平有交叉耐药性,故不适用于利福平治疗无效的病例。2、用药期间应定期作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3、治疗肺结核时,应与其他抗结核药物合并使用,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并增加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