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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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25mg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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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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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71 |
国药准字H20063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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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剂型中耳炎、剂型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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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以阿奇霉素分散片治疗感染疾病,服用前用水分散后口服直接吞服。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 成人: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g。 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一日1次口服本品0.25g。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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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病人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因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者约0.3%。不良反应中消化道反应占大多数,主要症状包括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偶见腹胀。一般为轻至中度。偶见肝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发生率与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青霉素类相似。曾见一过性轻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但是否与阿奇霉素有关尚未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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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阿奇霉素、红霉素、其他大环内酯类或酮内酯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以前使用阿奇霉素后有胆汁淤积性黄疸/肝功能不全病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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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氯霉素,辅料含玻璃酸钠。 |
阿奇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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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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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2.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3.如同其他抗生素制剂一样,在本品疗程中,应对非敏感菌包括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征象进行观察。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c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