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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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12.5m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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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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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4020063 |
国药准字H20063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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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 |
1 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 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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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1、 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袋。 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5袋顿服,第2-5日,一日2袋半顿服;或一日5袋顿服,连服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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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服药后可出现腹痛、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其发生率明显较红霉素低。偶可出现轻至中度腹胀、头昏、头痛及发热、皮疹、关节痛等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和血管神经性水肿、胆汁淤积性黄疸极为少见。少数患者可出现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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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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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氯霉素,辅料含玻璃酸钠。 |
阿奇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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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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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