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l:20mg |
10mg:10ml |
|
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209 |
国药准字H4202234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
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
副作用 |
1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 2 口腔苦味。 3 偶见儿童使用后出现再生不良性障碍性贫血。 |
畏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此外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氯霉素2.5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是利福平。其化学名称为:3-[(4-甲基-1-哌嗪基)亚氨基]甲基-利福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暗红色至橙红色的片,缓冲液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不要使瓶口接触到皮肤以免污染。 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 4.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5.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口腔苦味属氯霉素物理特性,可继续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按正确方式开启滴眼瓶。 10.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