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每瓶装160ml |
每10丸重1.3g |
|
生产企业 |
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160 |
国药准字Z2002737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
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凡是有寒湿证者慎用,单纯痰热型咳嗽、气喘不宜用本品。 |
|
成分 |
麻黄、桂枝、白芍、干姜、细辛、法半夏、五味子、炙甘草。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枳壳(炒)、桔梗、木香、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气微香,味甜、微辛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