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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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250ml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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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普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扬州一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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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13 |
国药准字H20103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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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活血,舒筋止痛。用于各种关节痛,腰腿痛,四肢麻木。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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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 1-3 10-15 4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 4-6 16-21 5 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 7-9 22-27 8 24小时不超过4次。 10-12 28-32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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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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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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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天麻、人参、黄芪、川牛膝、穿山龙、红花。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枸椽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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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橙色混悬液,味甜,有调味剂的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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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对酒精过敏者禁用。5.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6.本品宜饭前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2岁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 4、 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5、 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6、 有支气管哮喘病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7、 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8、 合并抗凝治疗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9、 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它的解热镇痛药物。 10、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11、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2、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