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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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0.3g*9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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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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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70 |
国药准字Z2004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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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益气活血,化瘀止痛。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Ⅰ、Ⅱ级,中医辨证属气虚血瘀证者,症见胸痛,胸闷,心悸气短,神疲乏力,面色紫暗,舌淡紫,脉弦而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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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饭后温开水送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4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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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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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患者服药初可感头昏或头胀,继续服用或减量症状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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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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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血倾向者,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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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 |
黄芪、丹参、人参、茯苓、三七、水蛭、红花、川芎、山楂、蒲黄、制何首乌、葛根、黄芩、玄参、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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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具人参特异香气,味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红色粉末;气微腥,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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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修正人参口服液。3.人参口服液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人参口服液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期、月经期妇女慎用。 2.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3.目前尚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临床试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