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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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粒重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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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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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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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469 |
国药准字Z2302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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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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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3次。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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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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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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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咖啡 因3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辅料为:羧甲淀粉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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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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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