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 |
每支装30ml |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639 |
国药准字Z3102016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止咳,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 |
清肺化痰。用于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促;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3次;2岁以下一次15毫升,一日2次;2岁至6岁,一次30毫升,一日2次;6岁以上一次30毫升,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牡荆油。 |
鲜竹沥、鱼腥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半透明胶丸,内含物为淡黄至橙黄的油质液体;有特殊的香气。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棕黄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痰热咳嗽者不适用。喘息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质粘厚或稠黄,咯吐不爽。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孕妇、体质虚弱及便溏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