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
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903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经活血,散寒止痛。用于寒凝血瘀所致的月经后期、痛经,症见行经后错、行经小腹冷痛、经血紫暗、有血块。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
用法用量 |
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
成分 |
当归、蒲黄、五灵脂(醋炒)、赤芍、小茴香(盐炒)、延胡索(醋制)、没药(炒)、川芎、肉桂、炮姜。辅料为炼蜜。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