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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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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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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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475 |
国药准字H51023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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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经活血,散寒止痛。用于寒凝血瘀所致的月经后期、痛经,症见行经后错、行经小腹冷痛、经血紫暗、有血块。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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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用温水溶解后服用。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 1-3岁,10-15公斤,0.5-1包; 4-6岁,16-21公斤,1-1.5包; 7-9岁,22-27公斤,1.5包; 10-12岁,28-32公斤,2包; 一日次数, 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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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 2.可引起皮疹。 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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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1.对其他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 2.不满3个月婴儿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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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蒲黄、五灵脂(醋炒)、赤芍、小茴香(盐炒)、延胡索(醋制)、没药(炒)、川芎、肉桂、炮姜。辅料为炼蜜。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贝诺酯0.3g、维生素B1 3mg。辅料为蔗糖、淀粉、聚山梨酯80、柠檬黄60、香蕉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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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苦。 |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着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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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