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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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头孢氨苄62.5mg,甲氧苄啶12.5mg |
0.25g*1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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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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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318 |
国药准字H20074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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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的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其他感染: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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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4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0.5g,一日1次。具体推荐剂量见下表(表1)(表1)肾功能正常病人推荐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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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少见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期间偶有出现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6.甲氧苄啶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 |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分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1.严重的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下述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已在【注意事项】中详细说明:肌腱炎和肌腱断裂、重症肌无力恶化、超敏反应、其他严重和有时致命的反应、肝毒性、中枢神经系统效应、难辩梭菌相关性腹泻、周围神经病、QT间期延长、儿科患者中的肌肉骨骼疾病、血糖絮乱、光敏感性/光毒性和耐药细菌产生。左眼氟沙星快速静脉滴注或者推注可能导致低血压。应根据剂量,静脉滴注不少于60-90分钟。据报告,使用喹诺酮类药物(包括左眼氟沙星)可能导致结晶尿和管型尿。因此,对于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应当维持适当的水化,以防止形成高度浓缩尿。2.临床试验经验由于临床试验在不同的条件下完成,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率不能直接和其他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率相比较,且未必反映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率。下面描述的数据,反映了29个III期临床试验的7537名患者对左氧氟沙星的综合暴露。研究人群平均年龄为50岁(约74%的人群<65岁),其中50%为男性,71%为白种人,17%为黑种人。患者因为范围广泛的感染性疾病而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参见适应症)。患者接受的左氧氟沙星剂量为750mg每日一次,250mg每日一次,或500mg每日1或2次,疗程通常为3-14天,平均疗程为10天。不良反应的总发生率、类型和分布在使用左氧氟沙星750mg每日一次,250mg每日一次,或500mg每日1或2次的患者中类似。总共有4.3%的患者由于不良药物反应而停用左氧氟沙星,在接受250mg和500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这个比例为3.8%;在接受750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这个比例为5.4%。在接受250mg和500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药物不良反应未胃肠道反应(1.4%),主要为恶心(0.6%)、呕吐(0.4%)、头晕(0.3%)和头痛(0.2%)。在接受750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不良药物反应为胃肠道反应(1.2%),主要为恶心(0.6%)、呕吐(0.5%)、头晕(0.3%)和头痛(0.35)。在下表(表1和表2)中分别列举了发生于≥1%的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中的不良反应,以及发生于0.1至<1%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中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3%)为恶心、头痛、腹泻、失眠、便秘和头晕。在使用多次给药治疗的临床试验中,注意到在接受喹诺酮类抗生素,包括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中,出现眼科异常,baok白内障和晶状体多发点状斑片。目前尚未建立药物和这些事件的联系。3.上市后监测下表(表3)列举了左氧氟沙星获得上市批准之后在使用中鉴别的不良反应。由于这些反应是从数量不定的人群中自发报告的,有时无法可靠地评价这些事件的发生率,或建立药物暴露与这些事件的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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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 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5.血液病患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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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头孢氨苄0.125g,甲氧苄啶2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盐酸盐-水合物。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分子量:41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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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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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它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它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它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分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1.肌腱炎和肌腱断裂所有年龄组患者,使用包括左氧氟沙星在内的氟喹诺酮类抗生素进行治疗的患者可能发生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危险性增加。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Achilles跟腱,并且Achilles跟腱需要手术修补。已有报道发生肌腱炎和腱破裂的部位包括肩部、手、二头肌、拇指和其他部位的肌腱。60岁以上者,或同时使用糖皮质激素,或接受肾脏、心脏和肺脏移植者发生氟喹诺酮相关的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危险性进一步增加。除了年龄和使用糖皮质激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