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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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2.5mg:12.5mg*10粒*5板 |
75mg(按C18H33ClN2O5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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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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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509 |
国药准字H1999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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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的感染. |
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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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4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每瓶加水45ml振摇溶解后服用(溶解后为60ml,每5ml相当于克林霉素75mg)。按克林霉素计 1、儿童:一日剂量为按体重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一日3次)。 2、成人:一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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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少见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4.应用本品期间偶有出现肾损害。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6.甲氧苄啶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 |
1、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2、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 3、对造血系统基本无毒性反应,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 4、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5、极少数病人可产生假膜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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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5.血液病患者禁用. |
对林可霉素类及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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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孢氨苄62.5mg,甲氧苄啶12.5mg |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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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粉红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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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 |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服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3、本品治疗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 4、本品溶解后,室温保存应在14天内使用;溶液不宜冷藏保存,以免冻结不易倾倒。 5、因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与抗蠕动性止泻药合用,可能使肠内毒素延迟排出,从而导致腹泻延长或加剧。 6、肝功能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7、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