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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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支装2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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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华卫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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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1291 |
国药准字Z1402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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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肺热咳嗽,热痢,亦可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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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肌内注射。一次2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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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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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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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
穿心莲。辅料为聚山梨酯,苯甲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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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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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在同一容器中与其它药物混用。 2.本品是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所以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